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3-21 15:29:15.0 396浏览

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切实做好全市技工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各类职业培训机构: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技工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病管控工作的通知》(豫人社明电〔2020〕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全市技工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目前,全省已有部分地(市)确诊多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且病例还在不断增加,疫情存在进一步扩散的风险。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防控工作,加强与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与处置、舆情应对与引导等预案,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各技工院校和各类民办培训机构要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时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要做好针对性防控。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和技工院校要结合实际,强化责任意识,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狠抓防控重点环节,严禁举办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原定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六个一”活动暂停,坚决落实传染病防控各项要求。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技工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要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结合实际做好检测设备、隔离空间预备、开学师生返校预案等相关工作。各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具体部署推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视疫情形势另行通知,严禁任何学校(含公办、企业办校和民办)擅自提前开学,暂停组织师生到湖北实习、培训、出差等各类活动。要“一校一策”研究制定延期开学期间工作举措,根据实际调整教学计划,提供网上学习课程,指导学生安排好在家的学习和生活,并做好答疑和指导。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线下集体培训活动暂停,具体复课时间视疫情形势另行通知,原定培训计划按照复课时间往后顺延,各机构要及时调整培训计划。

三、要积极参与联防联控。各级人社部门和技工院校要积极参与联防联控,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准确掌握师生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情况,积极帮助获取专业指导,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落实疫情防控扩散措施,做好校园疫情防控;要下大力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推进教师、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体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四、要加强学生健康教育。各技工院校要把握春节假期、春季学期开学前后等重要时段和节点,通过向学生和家长发布提示、微博、微信公众号、班级群等网络渠道,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学生特殊时期不离家、不返校。在春季学期开学前一周,各技工学校要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查实学校教职工和学生假期动向,对春节前后到过重点疫区或与重点疫区返乡人员有过近距离接触的师生,可根据人员身体状况建议暂缓返校,严防疑似感染人员进入校园。春节学期开学后,要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与报告、隔离和复课等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疫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师生了解防治知识、提高防范意识,引导师生理性认识疫情,科学做好防护,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五、要及时报送疫情信息。为贯彻落实好全省、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传播扩散,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及时将技工院校和各类民办培训机构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人:张唯 蔡齐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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